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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学生入伍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17-03-15 10:56:19编辑:admin浏览量:3133

近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了《2017年征兵准备工作通知》,安排部署了2017年度的征兵准备工作。为做好2017年的征兵工作,根据湖北省征兵办、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将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大学生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1、应征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高专)、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普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2、年龄要求: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   

3、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裸眼视力﹥4.5,合格。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任何一眼矫正视力﹥4.8,且矫正度数﹤600度,合格。    

 

二、网上应征报名流程

1、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点击“兵役登记”,在打开页面内先“注册账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邮箱注册”或“手机注册”,按提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返回“兵役登记”界面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3、返回“全国征兵网”界面,点击“应征报名”,按提示将信息填写齐全;

4、在系统中查看公告,看“兵役登记”、“网上报名”栏是否提示已完成;

5、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下载打印《预征登记表》与存根;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二份;

6、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与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7、6月30日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8、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通报审核确认;

9、按兵役机关通知的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参加体检、政审;

10、学生确定入伍后,由县级资助中心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寄回学校。

 

三、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1.优先优待

①优先征集入伍。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②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应征服义务兵役的,增发家庭优待金。其中本科生增发100%,高职高专生增发50%。其家庭还应享受的其他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

③国家补偿(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2.选拔培养

①选取士官。A.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义务兵,可以直接选取士官。B.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其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②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的士兵,可列为提干对象,经一定考核合格后,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③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年学习后毕业合格的,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④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保送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后即可成为军官。

3.复学升学

①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②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④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国家每年设立5000人以内的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⑤免试升本科。A.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B.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C.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⑥专升本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普通本科)考试,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

⑦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⑧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直接获得学分。

4.退役就业

①重办就业报到手续。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②就业服务。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③优先招录。A.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考试,视同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人员,纳入定向招录比例范围。B.在基层初任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中,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重点优先录用政策。C.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中,全省每年拿出20%以上的招录培养计划,专门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获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报名和录用。

咨询电话:81801057

参军报国,无上光荣。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踊跃报名,积极应征,为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做出贡献!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征兵工作站  武装部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