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00〕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执行情况,在对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总结,编制此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2019—2020学年,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做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力求办学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要求,不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和精细化。一年来,学校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有力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明确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学校坚持全面布局与重点监督兼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强化各类规章制度制定、选人用人、党风廉政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夯实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既全面清理现实工作中的问题,又倒逼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多元化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优化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搭建以学校官网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以校园广播台、宣传栏等校园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公众平台为辅助的信息公开模式,及时发布各项信息,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提供支持,学校及各职能部门综合利用各类工作会议(座谈会、部门联席会等)平台、公告栏、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公开信息。
截至目前,学校各类主动公开信息4000余条,其中通过学校官网公开信息299余条,学校官微公开信息330多条。
(三)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注重提升效度水平
学校进一步推进招生、财务、人事、基建、采购招投标等师生和社会重点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既要全面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又体现学校工作实际和特点。坚持第一时间发布各类招生信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清单公示,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干部任命、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明确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招标公告、工程变更等环节在学校官网首页“学校公告”栏目进行公开,在工作流程、渠道拓展、内容建设等多个方面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准确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截止8月31日,我校凡涉及落实主体责任、办学治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均通过学校官方媒体进行发布。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本年度,学校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全面对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等信息进行了公开。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本年度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教学管理系统等,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费开支、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情况等财务信息。其中被广泛关注的招生、财务等相关信息均进行了详细说明。
(二)主动公开信息方式
1.学校官方网站。利用校门户网站、官方微信、抖音、微博公众号和校内OA系统及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形式,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员工发布应予公开的事项。
2.会议通报。通过联席会、教职工座谈会收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召开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长接待日、中层干部会、党员大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校重大事项和发展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各方面意见,以会议形式促民主监督、民主管理。
3.公文。通过各种文件、报告、月报、通报、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件形式公开信息。
4.其他形式。通过新学期教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专题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5.书面送达。以通知书、告家长书、告学生书和学生入学须知等形式,向学生或其家长公开有关信息。
6.其他方式。如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校园广播等,及时准确传递国家政策、教育法规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度,我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师生、公众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是全省唯一一所由国有文化企业举办学的高校,以“互联网+信息传播”为办学特色,在日常工作中也极力彰显信息传播的优势,重视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形式。
本学年我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校企合作单位等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因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良好,渠道畅通、反馈及时,截至目前本学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没有发生针对我校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思路
本年度我校在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极少数职能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主动性不均衡,程序上不够规范,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有待畅通和丰富,运用图片、视频等方式对信息公开进行解读等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基于上述问题,下一步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改进和提高:
(一)进一步提升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意识
要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文件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切实增强提高学校信息工作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思想意识。
(二)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
学校将继续做好学校信息公开与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渠道的统筹工作,继续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利用,能用更加生动、接地气的形式与信息公开内容相结合,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可阅读性和时效性。
(三)进一步探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
我校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根据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制度约束工作、以制度约束人;进一步明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职责,以考核手段、监督手段促进履职尽责,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通过精细化、精准化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附件: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