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为指导,实现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院对火灾的处置能力。
二、 制定预案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学院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制定预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实施。
制定预案的原则
预防教育为主、先救人后救火,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三、 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消防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学院突发火灾的扑救及处理工作。消防安全应急办公室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分管安全副校长(兼)
副主任:保卫处、学工处、信息科教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基建维修办等部门负责人。
成 员:二级院院长,行政后勤部门主要负责人
消防应急办公室职责: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和义务消防志愿者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根据责任区域不同设置四个专门应急工作小组:
(一)图书馆办公大楼及教学楼应急小组
组 长:赵守俭
副组长:梅笑川
成 员:全体保安人员及清洁人员
本组职责:引导办公大楼和教学大楼内师生疏散,确保师生安全快速撤离现场。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二)学生公寓应急组
组 长:佘远洋
副组长:吴婷
成 员:全体辅导员及公寓管理员
本组职责:公寓管理员在第一时间打开公寓的疏散门,引导公寓内学生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到安全区域。二级院辅导员要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三)重点部位应急组
组 长:陈明怀
副组长:邓小波
成 员:信息科教中心全体人员
本组职责:引导机房、图书阅览室、多计算机教室等重点部位内师生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四) 学生食堂应急组
组 长:邓安庆
副组长:董建文、周军
成 员:全体食堂工作人员
本组职责:引导在食堂内就餐师生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四、 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一)报警:各办公室负责人或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发现烟火时,立即拨通学校消防应急办公室保卫处(电话81801057)或校园警务室(电话81801066)报警,讲清具体起火地点,并尽可能讲清起火部位、燃烧物、火势大小等情况。
(二)接警:学校消防应急指挥部接警后,应立即根据责任区域通知相应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应急小组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清点: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五)各岗位应急程序
1.火灾现场人员报警及灭火
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报警后,按响离自己最近的紧急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或排烟阀手动按钮)。用最近的灭火器材阻止火势蔓延。
2.各应急小组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火灾现场,迅速弄清火灾发生点,燃烧部位及火势蔓延方向,火场是否有被困人员、所处位置、人员数量等,同时按照应急小组分工,组织灭火、疏散、医疗救护等工作。如果火势较大,难以扑救,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后,向消防救援大队请求增援。
3.疏散方法及注意事项
(1)疏散的唯一途径是消防楼梯。
(2)一般情况下,要使用最近的楼梯疏散。如果某楼梯被烟雾封住时,尽可能使用其他楼梯疏散。
(3)进入疏散楼梯后,要沿着楼梯往下走。不要因为下面的烟雾大,而试图往上走。
(4)如果走廊里充满烟雾,要注意寻找紧急指示灯,朝着指示灯的方向走,千万不能搞错方向。
(5)当直立行走困难时,应弯腰前进或跪在地下爬行。因为在底部保留着一部分新鲜的空气。
(6)疏散到楼外后,请到疏散集合地点集合,不要随便离开,以便清点人数。
4.疏散集合地点:各区域前空地。
5.现场指挥者要求:
总指挥者根据火势的大小,火情性质进行分工,指挥各组进行灭火,控制火势,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做好警卫警戒等。
五、 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学校消防应急办公室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一)保护火灾现场;
(二)查明火灾原因;
(三)调查火灾损失。
六、 责任追究
各二级院、部、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本部门安全消防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检查监督的责任。
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