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12月2日上午,我校联合江夏区庙山交警中队,在学术报告厅共同举办主题为“文明交通、携手共创”的宣传教育活动。江夏区庙山交警中队队长熊小平,庙山派出所驻校民警高显,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尤敏,保卫处处长赵守俭及师生代表20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伊始,尤敏同志在讲话中着重强调,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生命安全,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他希望全校师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校园内外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接着,熊小平同志向师生介绍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法规,通过剖析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案例,提醒师生特别注意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和充电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高显同志介绍了近年来辖区内校园交通安全方面的案例,呼吁师生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好校园交通安全。
赵守俭同志在活动总结中,希望全校师生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共同努力,携手共创一个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和社会交通秩序。
活动中,全体与会人员还观看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视频。视频通过生动的画面和真实的案例,展示了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和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