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2级毕业生清考时间定于5月30日—6月12日,现将清考各项工作安排、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必须在考试前十天完成命题制卷工作。清考试卷按科目分开装袋,试卷袋封面上附该科清考学生名单。试卷由各系部秘书保管,并在考试期间做好出入库登记。
2.请各系部按照规定模板制作清考准考证。要求每位学生、每门课程考试都必须凭身份证和相应清考课程的准考证进考场。
3.此次考试严格按照考试安排表的时间开考,各监考老师提前10分钟到考场,清查参加清考的学生人数,核对身份证,并在清考学生名单后做好备注标记。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按缺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考试(各系辅导员负责通知到相关学生及时参加清考)。
4.清考成绩送审截至6月15日16:00,逾期未送审者将不予安排补录。
5.经学院同意可参加清考的往届毕业生接此通知按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