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网络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本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开设的各类课程(不含公选课)。
二、建设数量
(一)新建网络课程
各学院(不含思政学院)组织建设网络课程数量每个专业原则不少于1门,思政学院不少于3门。
(二)已建网络课程(主要为原新宏博平台已建的网课)
各学院本学期开设课程已建有网络课程的,本学期均需继续开展相关建设。
三、建设要求
1.从本学期起,所有网络课程(包括新建、已建)均在学校智慧职教平台开展建设(原学校新宏博平台停用)。
学校智慧职教平台网址为:https://www.icve.com.cn/
2.网络课程建设参照学校《在线精品课程建设评价标准(试行)》(附件1)执行。
四、建设安排
1.2023年2月23日前,各学院将《本学期网络课程建设计划安排汇总表》(附件2)上报教务处(纸版、电子版各1份)。
2.2023年3月10日前,各学院网络课程(包括新建、已建)负责教师(团队)按照学校有关建设要求:
(1)认真完成智慧职教平台课程建立,达到开展网络教学基本条件。
(2)重新修订《XX课程学期授课计划》(附件3)上交各学院,由各学院汇总报送教务处(均报电子版)。
3.2023年3月—6月,各学院负责教师(团队)开展网络课程相关建设。
4.2023年6月底,各学院对网络课程建设组织验收,并将《本学期网络课程建设验收意见汇总表》(附件4)上报教务处(纸版、电子版各1份)。
5.2023年7月初,教务处组织开展相关复核工作(采取抽查制)。
五、其他
对建设优秀的网络课程,各学院优先推荐申报校级在线精品课程。
附件:
1. 《学校在线精品课程建设评价标准(试行)》
2. 《本学期网络课程建设计划安排汇总表》
3. 《XX课程学期授课计划》(修订)
4. 《本学期网络课程建设验收意见汇总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