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课程建设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网络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1 09:40:23编辑:jwzx浏览量:1796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网络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本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开设的各类课程(不含公选课)。

二、建设数量

(一)新建网络课程

各学院(不含思政学院)组织建设网络课程数量每个专业原则不少于1门,思政学院不少于3门。

(二)已建网络课程(主要为原新宏博平台已建的网课)

各学院本学期开设课程已建有网络课程的,本学期均需继续开展相关建设。

三、建设要求

1.从本学期起,所有网络课程(包括新建、已建)均在学校智慧职教平台开展建设(原学校新宏博平台停用)。

学校智慧职教平台网址为:https://www.icve.com.cn/

2.网络课程建设参照学校《在线精品课程建设评价标准(试行)》(附件1)执行。

四、建设安排

1.2023年2月23日前,各学院将《本学期网络课程建设计划安排汇总表》(附件2)上报教务处(纸版、电子版各1份)。

2.2023年3月10日前,各学院网络课程(包括新建、已建)负责教师(团队)按照学校有关建设要求:

(1)认真完成智慧职教平台课程建立,达到开展网络教学基本条件。

(2)重新修订《XX课程学期授课计划》(附件3)上交各学院,由各学院汇总报送教务处(均报电子版)。

3.2023年3月—6月,各学院负责教师(团队)开展网络课程相关建设。

4.2023年6月底,各学院对网络课程建设组织验收,并将《本学期网络课程建设验收意见汇总表》(附件4)上报教务处(纸版、电子版各1份)。

5.2023年7月初,教务处组织开展相关复核工作(采取抽查制)。

五、其他

对建设优秀的网络课程,各学院优先推荐申报校级在线精品课程。

 

附件:

1.  《学校在线精品课程建设评价标准(试行)》

2.  《本学期网络课程建设计划安排汇总表》

3.  《XX课程学期授课计划》(修订)

4.  《本学期网络课程建设验收意见汇总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