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至6月21日,组织开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3.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4.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附件1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1.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实施路径研究
2.新时代优先发展教育的公共政策研究
3.建设中部教育开放高地的路径及策略研究
4.湖北教育现代化评价体系研究
5.湖北省教师教育创新发展研究
6.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研究
7.新时代人工智能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8.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教育支撑策略研究
9.湖北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研究
10.湖北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治理的政策和实践研究
11.建国70周年湖北教育发展经验研究
12.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乡村教育生态研究
13.新时代乡镇中心学校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14.湖北省学前教育办学体制与资源配置研究
15.中小学生学习机制研究
16.中小学生核心素养校本化建构与实践路径研究
17.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学校课程体系研究
18.高中课程改革背景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19.普通高中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研究
20.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未来学校发展研究
21.县域教师发展研训一体化研究
22.湖北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创新与实践育人机制研究
23.湖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4.类型教育背景下职业院校实践教学研究
25.职业院校专业群建设研究
26.湖北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研究
27.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实施绩效研究
28.高职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发展研究
29.职业院校劳动教育体系构建研究
30.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策略和路径研究
31.湖北省高等教育现代化体系研究
32.湖北省高校实施“六卓越一拔尖2.0”的重点领域与实施路径研究
33.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34.湖北省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35.湖北省“双一流”高校学科建设绩效评估研究
36.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研究
37.全媒体时代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路径研究
38.湖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机制与评价研究
39.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研究
附件2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一、2019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30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
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中小学、幼儿园申报的课题实行单列单评,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和经费资助倾斜。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市州、县区教育局及教科院(所、室、中心)等。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申报课题填报所属系统时一律统一填写“中小学”。
六、各高校、厅直属单位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网上递交;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报各市州教科规划办,由市州教科规划办负责统一网上递交。
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八、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公办本科院校限报12项,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0项,每县(市、区)限报8项,厅直属单位限报3项。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2019年6月15日起至6月21日止。请各市州、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
相关纸质材料1份(含活页)和电子稿汇总后统一报送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325759;
联系人:马海燕;
电子邮箱:2554944033@qq.com;
地址:武昌水果湖青年路56号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4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