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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6-30 16:25:21编辑:admin浏览量:2963

为建设和维护优良学风,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课程考核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范围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

2、参加考核的学生必须要取得课程考核的资格。

第二条 考核方式

1、考核可根据课程性质,实行形成性考核或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2、为促进考核方式的改革,注重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提倡考核形式多样化。考试课程可采取闭卷、开卷、笔试、口试、实践性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查课程可采取笔试、机试、口试、论文答辩、项目验收、成果汇报等形式进行。

第三条 考试分类

1、按照考试的先后次序,将考试分为正常考试、补考、清考三种类型。

2、学生按要求完成课程各环节的学习,第一次取得参加考试资格的考试为正常考试。

3、对于正常考试不合格的课程,学校提供一次直接参加的考试为补考。

4、补考不合格的课程,毕业前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为清考。

第四条 考核资格

1、学生完整修完一门课程,在学时、作业、操作等方面达到该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即获得参加该课程考试的资格。各系在考前必须根据学校规定对考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由任课教师于考前一周提出,报课程所在系审核,各系汇总后交教务处审批备案。被取消正常考试资格的学生,均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正常考试。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核资格:

(1)未经请假批准,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三分之一;

(2)实验课缺做实验次数超过三分之一;

(3)无故不参加顶岗实习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顶岗实习岗位。

3、正常考试中缺考、违纪、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取消其补考资格。

4、补考中缺考、违纪、舞弊的学生,取消其清考资格。

5、《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课程,如正常考核不及格,无补考资格,直接清考;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或特殊实训课程,如正常考核不及格,无补考、清考资格,一律实行重修。

6、学生因病(因病须持有关医院证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可以不迟于考试前一天持有关证明向所在系提出缓考书面申请,经系主管领导审核、教务处审批备案后生效,考试开始后递交的申请无效。缓考安排在下学期初随补考同时进行。成绩按正常考试处理,缓考不及格者不另再安排补考。

7、无故不按时参加考试或缓考未准旷考的学生,一律按旷考论处。

第五条 考试时间

1、正常考试

(1)考试课程必须安排期末考试,期末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非考试周和考试周内进行。非考试周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第十三周之后,考试周一般安排在学期的最后一周。

(2)考查课程必须安排终结考核,终结考核要求在课程结课当周随堂或结课后由开课系另行安排时间地点进行。随堂考核一般为2课时,最长不得超过4个课时。超过4课时的需报课程所在系审核、教务处批准。

(3)考试时间一般按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各90—120分钟安排。

2、补考

每学年安排两次补考。春季补考安排在开学后的第2周(一般为二月中下旬)进行;秋季补考安排在开学前1周(一般为八月下旬)进行。

3、清考

学生分两次完成三学年课程的清考。

(1)第一次清考时间

第四学期第9周(四月中旬)。完成第一至第三学期所有课程的清考。

(2)第二次清考时间

第六学期(毕业前一周)。完成第四至第六学期所有课程的清考。

第六条 成绩管理

1、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进行评定,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等级制分为:不及格、及格、中、良好、优秀。等级制与百分制的换算规定:

优秀             90分以上

良好             80-89分

中               70-79分

及格             60-69分

不及格           60分以下

2、考试课程学期总成绩的评定,平时成绩一般占30-40%,期末考试成绩一般占60-70%;考查课程学期总成绩,按终结考核、平时作业、期中测验、学习态度和考勤等成绩综合评定。

(1)平时成绩评定必须以平时考查的原始记录为依据,按教务系统导出的《平时成绩登记表》的考核登记结果为准。包括教学过程中的测验、作业、实验报告、见习、课堂讨论等成绩及考勤登记等。

(2)期末考试成绩记录必须与学生考试答题卷的卷面总分保持一致。

3、体育课成绩评定:一般依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综合评定。经批准体育课免修的学生无需参加体育课技能考核,应按照要求到课,参加相应的体育理论课的学习或体育老师安排的力所能及的活动项目,未经请假迟到、旷课或早退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学期末按体育教研室的要求完成论文一篇。教师根据学生考勤或论文质量给予学生成绩合格(60分)或不合格。如学生本人要求可参加考核,根据学生考核情况,适当加分(总分不超过70分)。

顶岗实习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总结、企业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学校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采用等级制评定成绩。其中实习日志占10%,企业指导老师评定占50%,学校指导教师评定占20%,实习总结占20%,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一律实行重修。

4、军训、课外实践活动等成绩评定:一般根据学生主观态度、实际操作、报告总结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评,采用等级评定成绩。

5、补考、清考成绩以卷面成绩计,不计平时成绩,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的统一录为60分;不及格的按卷面实际成绩录入。

6、经补考后,一学年累计四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予以跟班试读;累计六门以上(含六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予以留级;累计十门以上(含十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予以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