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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课程教学要件制作的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0-07-07 10:00:05编辑:admin浏览量:2223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课程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对网络课程教学要件制作要求如下:

1.每门网络课程须有授课计划及教案(不包括17级课程)。

2.授课计划要求在开课前三天完成,教案按照每周教学内容编写,要求提前一周完成。授课计划和教案均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教学副院长审批。

3.每门课程每两周至少布置一次综合作业,教师需及时批改,根据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授课计划、教案模板见《教学要件汇编2020.1》,教案原则上选择B模板,也可根据课程特点选择A模板;所有教学资料须交二级院存档,教务处、质量管理处抽查,不合格的教学资料将退回修改。

请各二级院按此要求组织完成。

 

教务处

20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