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它信息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紧急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6-11-04 11:21:54浏览量:3961

为确保学院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紧急事件,建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紧急事件突发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院的稳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经研究,成立“学院紧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学院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许婷担任,副组长由陆世军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陆世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为:张慧、杨汉桥、赵守俭、郑慧杰、祝小兵、吴展宏、田维。

2、建立联接学院各关键区域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报送网络。重点是建立三个网络:建立班级信息员、系学工负责人、学工处三级校园学生紧急事件信息报送网络;建立保安员、保卫处两级安保信息报送网络,并向外延伸与属地公安机关建立密切联系;建立食堂、超市、学院医务室和总务处两级紧急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网络。以上三大网络的信息由党办汇总分析,一旦发现有紧急事件发生,各信息报送网络应迅速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学院领导小组。

二、应急报告程序

1、凡学院教职工,在校内发现紧急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院领导和学院领导小组报告。

2. 学院领导小组接到紧急事件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同时安排专人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做好疏导,控制事态发展。情况严重的,要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学院领导小组了解情况后,应及时召开紧急事件处理专门会议,研究应对措施和处理方案,尽可能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学院领导小组对事件作出研究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属学院内部做工作可以解决的,敦促有关部门按院领导小组意见处理;属研究确定要上报集团的,应迅速上报集团;属涉及政治、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的紧急事件,根据上级批示和学院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属须校外单位协作配合的,责成相关部门落实。

三、有关要求

1、在处置紧急事件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服从学院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

2、在处置紧急事件的过程中,学院领导小组拥有对事件消息唯一的发布权和解释权。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紧急事件,不得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宣传媒体的采访,不得夸大其词,散布小道消息,在师生中引起恐慌情绪。

3、应急事态期间,参与处置紧急事件的所有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