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发奋成才,不断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校团委决定每年“五四”期间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红旗分团委”、“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各类先进的评定和推荐工作,校团委负责评审工作。
第二条 评选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全体团员、班级团支部及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第三条 评选内容:
一、先进集体包括:红旗分团委、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第四条 评选时间:每学年度评选一次。
第二章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定
第五条 红旗分团委
一、评选标准:
须同时具备下列九个方面的条件:
1.团组织班子健全,干部配备率100%,团员注册率100%,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开展“推优”工作;
2.工作制度健全,团组织生活持续开展,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扎实,经常组织分团委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3.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扎实,工作能力强,能够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能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围绕青年团员成长成才的主题活动,帮助青年团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培养青年团员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成效显著;
5.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学生参与率高,社会反响良好;
6.认真做好团学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团学工作影响;
7.认真指导学生会、志愿服务队、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8.各支部成员具有良好的学风,早自习及课堂出勤率处于学校前列,课堂纪律良好,学风建设成效好,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9.能够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评选程序和评选比例:
1.申报红旗分团委需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校团委将根据上报的材料,结合校团委平时对各单位的考核情况组织有关人员集中评议,最终确定入选的红旗分团委。
2.全校评选红旗分团委2个
第六条 红旗团支部
一、评选标准:
须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方面的条件:
1.思想教育好
团支部能够充分利用政治学习、团日活动时间,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等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帮助青年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支部建设好
团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支部核心作用发挥得好,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是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支委会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有计划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上党校,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开展活动好
团支部围绕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文明修身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服务;
4.支部学风好
团支部与班委会配合良好,努力在班级中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带领支部成员勤奋学习,健康成才,班级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课堂出勤率和早自习出勤率均处于学院前列;支部成员在上学年学习成绩在学院名列前茅,不及格率不大于2%(不及格率=各门功课不及格学生总人次/考试总人次),无考试作弊行为(考试作弊一票否决);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学生活秩序正常,无违纪现象。
二、评选程序和评选比例:
1.红旗团支部的评选以学年为单位开展,每年4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开展一次活力团支部评选答辩会,各团支部以照片、文字、图表、数据等形式,从支部学风建设、学习氛围、课外活动、获奖情况、支部文化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陈述,支部学风建设成效作为红旗团支部评选的一项重要指标。
2.红旗团支部以分团委为单位申报,申报红旗团支部的支部需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由分团委签署意见,校团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审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并组织有关人员集中评议,最终确定入选红旗团支部的单位。
3.各分团委按照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推荐,最终评选出校级红旗团支部10个。
第七条 优秀共青团员
一、评选标准:
须同时具备下列五个方面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学习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切实履行团员义务,服从团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按时缴纳团费,在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参评学年总评成绩排名在本支部学生数的10%以内,无不及格情况,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支部学生数的10%以内;
4.能够以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团员青年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
二、评选程序和评选比例:
1.优秀共青团员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初评,以分团委为单位组织审核和申报,并填写《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2.优秀共青团员按团支部团员总数的1%评选。
第八条 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评选标准:
须同时具备下列六个方面的条件: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
2.在各级团组织任职一年以上;
3.热爱团的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认真组织本单位学生参与学风建设活动,带领本单位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绩显著。
5.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参评学年总评成绩排名在本支部学生数的30%以内;本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支部学生数的20%以内。
6.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二、评选程序和评选比例:
1.以分团委为单位组织评选,并填写《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2.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分团委团干部总数的5%评选
第九条 奖励办法
1.由校团委对获得“红旗分团委”、“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的单位及个人发文表彰;
2.对红旗分团委授予奖牌;
3.对红旗团支部颁发奖状;
4.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以上奖品从团费中列支。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