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特制定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表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各类先进的评定和推荐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评审工作。
第二条 评选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及班集体。
第三条 评选内容:
(一)先进班集体
(二)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和“优秀毕业生”。
第四条 评选时间:每学年度评选一次。
第二章 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定
第五条 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标准:
须同时具备下列五个方面的条件:
1.正气足,成员求上进。
班集体组织机构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全班同学积极、团结、上进,申请入党同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在同年级处于前列;班集体在学年综合考评、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以及班级经费的收支与管理过程中,认真细致,无失误,且公平、公正、公开。
2.班风好,学习成果丰。
班集体学风、考风好;班级课堂出勤率和早自习出勤率均处于学院前列;当学年班级同学奖学金获得者比例、外语、计算机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在同年级处于前列;全班同学在上学年学习成绩在学院名列前茅,不及格率不大于2%(不及格率=各门功课不及格学生总人次/考试总人次),无考试作弊行为(考试作弊一票否决);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学生活秩序正常,无违纪现象。
3.勇争先,集体荣誉多。
班级同学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任务。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或竞赛,获得过团体荣誉,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积极的影响。班级同学当学年未受到纪律处分。
4.素质高,学子风采优。
班级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班级同学在校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奖人数(次)多、成果多、荣誉高。班级同学所在寝室晚归次数少、卫生状况良好,无大功率电器使用等违反寝室管理规定情况出现。
5.干部强,团队作风正。
班级干部政治坚定、团结互助、以身作则、作风民主,能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和服务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全体同学拥护,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选程序和评选比例:
1.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以学年为单位开展,每年4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开展一次先进班集体暨学风建设中期检查答辩会,各班级以照片、文字、图表、数据等形式,从班级学风建设、学习氛围、课外活动、获奖情况、班级文化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陈述,班级学风建设成效作为先进班集体评选的一项重要指标。
2.各学院按照参评班级总数的10%进行推荐,最终评选出校级先进班集体10个。
3.申报班级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材料,各二级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将初评结果报院务会研究,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初评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复核材料后组织答辩,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复审名单上报校党委会,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最终名单。
第六条 三好学生
(一)评选标准:
须同时具备下列六个方面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课、团课学习,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秀,刻苦钻研,参评学年总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学生数的10%以内。
3.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卫生,身体健康。
4.坚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5.本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班学生数的10%以内。
6.同等条件下,在公开发行刊物上有发表论文和参加省级以上(含)科技竞赛获奖者优先。
(二)评选程序和评选比例:
1.申报人填写《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表》,各二级学院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将初评结果报院务会研究,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初评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复审名单上报校党委会,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最终名单。
2.三好学生按照班级学生人数的3%评选。
第七条 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标准:
须同时具备下列七个方面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
2.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完成任务好,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影响,在宿舍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秀,刻苦钻研,参评学年总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学生数的20%以内。
4.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卫生,身体健康。
5.坚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6.本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班学生数的20%以内。
7.同等条件下,在公开发行刊物上有发表论文和参加省级以上(含)科技竞赛获奖者优先。
(二)评选程序和评选比例:
1.申报人填写《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各二级学院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将初评结果报院务会研究,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初评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对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复审名单上报校党委会,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最终名单。
2.优秀学生干部按照班级学生干部人数的5%评选。
第八条 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标准:
须同时具备下列七个方面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党、热爱祖国;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服从国家需要。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无受通报批评和处分纪录。
3.历学年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其它先进个人称号。
4.历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毕业实习成绩达到90分以上。
5.学费已缴清。
6.《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达标。
7.同等条件下,有发表论文和参加科技活动获奖者、积极就业、创业者优先。
(二)评选程序和评选比例:
1.评选优秀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推荐人选,并填写《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考核并平衡总比例,然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
2.优秀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评选。
第九条 奖励办法
1.由学校对获得“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单位及个人发文表彰;
2.对“先进班集体”颁发奖状,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