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省高职院校2021年诊改复核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核目的
指导和督促高职院校落实质量保证主体的地位和责任,加快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自主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机制,打造现代质量文化,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诊改复核工作以《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职教诊改【2018】25号)为指导,以学校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为重点。
(一)聚焦核心要素
坚持以学校诊改工作为基础,聚焦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简称五个层面)的目标与标准、监测与预警、诊断与改进的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关注诊改轨迹
坚持数据分析与实际调研相结合,基于学校平台数据分析,以轨迹变化为关注点,辅以实际调查研究,做出与事实相符的判断。
(三)尊重校本特色
坚持一校一策,尊重学校历史文化和办学自主权,针对学校当前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引导学校科学定位、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彰显切实可行的校本诊改工作特色。
三、复核内容
(一)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
复核目标链与标准链(简称两链)的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实施情况及成效。复核五个层面“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简称螺旋)建设的科学性、覆盖面、可行性、实施情况及成效。复核学校质量文化与机制引擎(简称引擎)驱动与运行情况及成效。
1.两链打造与实施
(1)学校层面。学校发展规划是否成体系,学校发展目标是否传递至专业、课程、教师层面,目标是否上下衔接成链。学校机构职责是否明确,岗位工作标准是否建立,标准和制度执行是否形成有效机制。
(2)专业层面。专业建设规划目标、标准是否与学校规划契合,是否与自身基础适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标准和课程教学目标与标准是否衔接贯通,课程体系是否能支持人才培养目标与标准的达成。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
(3)课程层面。课程建设规划目标、标准是否与专业建设规划契合,是否与自身基础适切。课程教学目标与标准和课堂教学目标与标准是否衔接贯通,课堂教学是否能支持课程目标与标准的达成。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
(4)教师层面。教师个人发展目标确定是否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专业建设规划等相关要求相适切。教师是否制定有个人发展计划及与之相应的目标与标准。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与自身基础适切。
(5)学生层面。学生是否制定有个人发展计划,个人发展目标是否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及素质教育相关要求相适切。学校是否建立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发展计划的制度。
2.螺旋建立与运行
(1)学校层面。学校是否建有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实施、诊断、改进的运行机制。实施过程是否有监测预警和改进机制,方法与手段是否便捷可操作。是否建立学校各组织机构履行职责的诊改制度,方法与手段是否可操作,是否有效运行。重点关注规划在年度中的执行性、工作过程管控的操作性、岗位工作诊改的自主性、目标绩效考核的激励性。
(2)专业和课程层面。是否建立专业、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质量的诊改运行制度,诊改内容是否有助于目标达成,诊改周期是否合理,诊改方法与手段是否便捷可操作。重点关注专业和课程诊改的制度化、覆盖面、主体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3)教师层面。是否建立教师个人发展自我诊改制度,周期是否合理,方法是否便捷可操作。重点关注教师诊改的制度化、覆盖面、主体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4)学生层面。学校是否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诊改,周期是否合理,方法是否便捷可操作。重点关注学生诊改的制度化、覆盖面、主体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5)五个层面的诊断结论是否依据数据和事实获得,自我诊断报告的陈述是否明确具体,改进措施是否有效。
3.引擎驱动与成效
(1)学校领导是否重视诊改,扎实推进,师生员工是否普遍接受诊改理念,并落实于自觉行动中。
(2)学校是否建立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相适应的考核激励制度,将考核与自我诊改相结合,体现以外部监管为主向以自我诊改为主转变的走向。
(3)各个主体的自我诊改是否逐渐趋向常态化。师生员工对学校诊改工作是否满意和有获得感。
(二)平台建设与应用
复核学校平台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支撑情况,重点复核平台的顶层设计、建设、应用及成效。
1.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在填报时数据是否真实,数据分析能否为学校诊改服务。
2.学校是否按智能化要求对平台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平台架构是否具有实时、常态化支撑学校诊改工作的功能:
(1)能够实现数据的源头采集与即时采集。
(2)能够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的实时开放共享。
(3)能够进行数据分析,并实时展现分析结果。
3.学校是否按照顶层设计蓝图,扎实推进平台建设。
4.学校在数据分析和应用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四、复核工作规程
省教育厅委托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简称省教科院)组织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省诊改专委会)实施省级抽样复核。
(一)主要工作程序
1.确定复核院校。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和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确定2019年省级复核院校,省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专家组。省教科院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复核学校数量和规模,会同省诊改专委会组成专家组逐校实施复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一般为7-9人(另设秘书1人),分3组开展工作。
3.报送公示材料。接受本年度复核的院校于诊改复核工作开始前1周,将经过学校校园网上公示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报送到省教科院。省教科院进行形式审查后,由专家组秘书将材料分发到专家组每位成员。
被复核院校报送和公示材料如下:
(1)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
(2)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3)正在实施的专业建设规划
(4)正在实施的课程建设计划
(5)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6)近2年学校《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7)近2年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断报告(格式见附件)
(8)近2年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9)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相关制度
(10)学校诊改工作报告
4.专家组初审。诊改复核专家及时网上审阅学校报送材料与信息,了解学校诊改工作状态,形成初步意见。
5.进校现场复核
(1)专家组秘书提前进校,做好准备工作。
(2)专家组进校开展现场复核工作。主要方式:
听取汇报:专家组全体成员听取如下层面的汇报。
学校诊改工作汇报:学校主要领导对本校教学诊改整体情况进行汇报(包括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架构、运行状态、经验成效、标志性成果等)。汇报时间40分钟以内。
专业诊改汇报:学校从当年招生专业中选取三分之一作为备选(专业数少于10个,则全部专业备选)。在备选专业中确定两个专业进行汇报,其中学校推荐一个专业,专家组随机抽选一个专业。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诊改情况进行汇报(包括专业建设目标、建设标准、诊改实施情况、诊断意见、改进措施、改进效果等),并提交专业诊改报告。每个专业汇报时间15分钟以内。
课程诊改汇报:学校从各备选专业中分别选取5门专业核心课程和3门公共必修课程作为备选,在备选课程中确定两门课程进行汇报,其中学校推荐一门课程,专家组随机抽选一门课程。课程负责人对本课程诊改情况进行汇报(包括课程建设目标、课程标准、课堂教学、诊改实施情况、诊断意见、改进措施、改进效果等),并提交课程诊改报告。每门课程汇报时间15分钟以内。
教师诊改汇报:人事处长汇报教师层面诊改情况,并提交学校层面教师诊改报告。同时,学校兼顾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专业结构等,从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中选取20名教师作为个人诊改汇报备选。专家组在备选教师中随机抽取1名教师进行汇报。教师对自身诊改情况进行汇报(包括教师发展目标、职业发展标准、诊改实施情况、诊断意见、改进措施、改进效果等),并提交教师个人诊改报告。每个汇报时间在15分钟以内。
学生发展诊改汇报:学工处长汇报学生层面诊改情况,并提交学校层面学生诊改报告。同时,学校从有毕业生的专业中选取20个班级作为学生诊改汇报备选。专家组在备选班级中随机抽取1个班级进行汇报。相关班级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对本班学生发展的诊改情况进行汇报(包括学生发展目标、标准、诊改实施情况、诊断意见、改进措施、改进效果等),并提交本班级学生发展诊改报告。每个汇报时间在15分钟以内。
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汇报:学校相关负责人对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成效、在教学诊改中的应用和下一步建设规划等进行汇报。汇报时间在15分钟以内。
访谈座谈:专家组成员分组参加如下层面的交流访谈,收集信息、调查核实:与校长、书记及相关校领导访谈;随机与学校管理层、执行层、教师代表等交流、座谈;随机与学生进行交流、座谈。
问卷调查:专家组在与各层面人员进行交流、访谈和座谈后,发放相应层面的调查问卷,对学校教学诊改开展情况、工作效果进行随机调查。通过足够数量的问卷调查和样本分析,了解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最后一公里”状况,获取师生员工的真实感受。
状态考察:通过查阅诊改制度文件、诊改轨迹、数据平台,现场考察学校校园环境、教学条件、专业建设、课堂教学、学生活动等,了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总体状态。
数据分析:通过对数据的系统分析、趋向分析、比较分析、目标适切度分析,了解学校方案实施与平台建设的实际成效。
深入研讨:与学校相关人员深入研讨重点、难点问题的成因和解决方案。
集体会诊:组内信息及时交流,组间信息及时汇集,外部信息广泛吸纳。通过会诊减少盲点、缩小偏差。
(3)专家组根据《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形成诊改复核初步结论和《诊改复核反馈意见》初稿。
(4)专家组与学校领导层沟通确认复核结论和《诊改复核反馈意见》。
(5)召开诊改复核情况通报会。专家组长代表专家组通报该校《诊改复核反馈意见》,专家个人反馈意见与建议,并充分听取学校意见。
6.汇总复核材料。专家组整理诊改复核材料,送省教科院存档。存档材料除学校报送、公示的10种材料外,还包括:
(1)《´´´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复核反馈意见》
(2)专家组成员名单
(3)专家组工作日程安排表
(4)专家工作记录表
(5)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表
(6)专家组表决结果汇总表
(7)调查问卷汇总表
7.公布复核结论。省教科院将该校《诊改复核反馈意见》提交教育厅,教育厅审定后发文向社会公布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诊改结论进行运用。
五、工作要求
1.有序工作,严守规定。复核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诊改工作通知有关要求,坚持以促进学校诊改制度建设为重心,不得将注意力转移到对学校内部常规管理和日常教学工作的议论、评价上,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二十条要求及省委省政府、教育厅有关规定。
2.严格筛选,组建团队。专家工作组设组长1人,由熟悉高职教育规律、具有丰富教育教学与管理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高校领导或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全面负责该校考察复核的组织实施。专家组成员应是经过湖北省诊改专委会培训并取得资格的专家库人员。
3.实行回避,严肃纪律。诊改复核专家遴选实行回避制度。复核专家必须洁身自律,被确定为专家组成员后,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复核学校的诊改辅导、讲座等活动。如有妨碍复核结论公正性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专家资格。
4.信息公开,阳光复核。省教育厅在湖北教育厅官方网站上公布复核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名单、接受复核院校应公示材料,以及复核结论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实事求是,确保质量。各高职院校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我诊断与改进,积极配合复核专家组的工作,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浮夸和形式主义。一旦发现学校弄虚作假行为,诊改复核结论不得为有效。